|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
一、办学性质
为广东省属公办学校,办学层次本科,录取批次第二批。
二、录取原则
1、遵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,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等后续志愿的考生。
2、 对出档考生,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,并结合其德智体各方面表现,遵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,安排录取专业。对考生较集中的专业,根据出档情况设定录取分数级差。对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了总分外,还要参考外语单科成绩。
3、对于个别因生源问题经省招生办批准调整分数线的专业,仍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4、考生一经录取,不允许退档或调整专业。
5、考生档案必须齐全、真实,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,作退档处理。
6、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,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。
7、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,文化分和术科分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。
8、出档线以上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文化分、术科分权重各占50%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三、奖助学措施
1、奖学金:
(1)国家奖学金:本奖学金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。金额为4000元,名额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分配。
(2)优秀新生奖学金:获奖对象为我校当年录取的第一志愿优秀考生,金额为2000~3000元,奖励面6%。
(3)综合测评奖学金:农科类专业90%的学生可获得,金额为300元/人/年。
(4)优秀学生奖学金:金额为700~2200元,奖励面20%。
(5)“刘宇新奖学金”:凡在我院学习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,每年奖励33名,金额为300~1200元。
(6)“棕榈奖学金”:园艺、园林专业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评选,每年奖励10名,每人奖金1500元。
2、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:
(1)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:贷款分学费贷款和基本生活费贷款两种,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∕年。
(2)为困难学生在校内外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,以解决部分生活费。
(3)多方争取社会上提供的奖、助学金。
四、收费标准
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
邮编:510225
电话:020-89003030
传真:020-34172560
网址:http://www.zhku.edu.cn
邮箱:zsb@zhk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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